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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9         浏览量:2136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按照林草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临江林业局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排查梳理案件线索

  排查梳理案件线索是深挖犯罪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全力组织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组织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认真落实工作,对照工作要求,把2010年1月1日以来涉及到本单位的林业案件,调查详细,根据林草局拟制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参照提纲》(见附件1),对照案件卷宗逐项排查梳理,要建立专门台账,科学划分类别,逐项登记在册。

  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也要结合本处室职能,通过群众举报、信访受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深入搞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梳理。

  二、按要求报送案件线索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报送制度。排查梳理出的案件线索,填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统计表》(见附件2,下称“统计表”)及时报送。从4月起,每5日、15日、25日报送情况。重大紧急案件线索信息要随时报送。报送时,请各单位经一把手签字后盖公章,做到有案件线索报内容,无案件线索报空表。

  三、指定工作联络员

  建立线索排查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单位副书记为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和沟通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人员情况表》(见附件3)与案件线索一并于4月10日前报送局武装政法办,填报的联系方式要确保能够随时联通。工作联络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上报更换。

  附件:1.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参照提纲

  2.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统计表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人员情况表

   

附件1.rar

附件2.rar

附近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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