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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林业局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时间:2018-04-16         浏览量:2055

根据吉林省林业厅、吉林森工集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工作目的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以保护生态为立足点,全力以赴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林地管理,建立健全林地管制的长效机制。

  二、整改工作任务

  (一)整改任务

  彻底查清、查实我局经营范围内违法违规使用参地的详细情况,全力以赴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梳理

  排查范围:各林场、经营所对本单位施业区内现状为林参间作的林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

  排查方法:各林场、经营所根据森林资源档案、林相图、林权管理等资料,采用最新遥感卫片,结合现地核查和走访调查,逐块查清本林场、经营所范围内每宗林参间作地的位置(林场、林班、小班、GPS坐标点及图形)、面积、现状。

  数据统计:根据清查结果,统计形成:

  林参间作使用林地明细表

  违法违规已整改明细表

  违法违规未整改明细表

  2015年以来整改情况数据

  违法违规整改情况数据库

  2.依法依规查处

  结合摸底排查情况,局资源林政稽查处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对没有依法处罚的违法使用林地种植人参案件,要尽快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新发生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

  3.推进清收还林

  对所有林参间作地块要全部造林。对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种植人参的地块要全部清收(起参)。

  (三)整改目标

  2018年8月底前完成未处理违法违规参地的查处工作。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违法违规参地的清收(起参)工作。

  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还林(造林)工作。

  (四)责任落实

  根据省厅及集团的统一部署,2015年以来全局共有84块违法违规参地,地块总面积为129.413公顷。为落实整改任务,全面落实责任,违规违法地块全部落实至现地,现地配备现场管理人员。

  1.责任单位:东小山林场

  地块:23块,面积42.63公顷

  责任人:陈雷

  包保领导和部门:陈丰学 天然林保护中心

  2.责任单位:西小山林场

  地块:47块,面积65.057公顷

  责任人:华泽霖

  包保领导和部门:宋双林 森林培育中心

  3.责任单位:大西林场

  地块:7块,面积14.12公顷

  责任人:茌远方

  包保领导和部门:刘伟 省厅驻局专员办

  4.责任单位:柳树河林场

  地块:2块,面积2.55公顷

  责任人:成林芝

  包保领导和部门:王波 计划发展部

  5.责任单位:桦树林场

  地块:2块,面积1.9公顷

  责任人:周长军

  包保领导和部门: 范作义 党委(纪委)工作部

  6.责任单位:贾家营林场

  地块:3块,面积3.156公顷

  责任人:张波

  包保领导和部门:张本强 财务审计部

  三、整改进度安排

  自2018年3月9日-2019年6月末。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8日)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整改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3月19日—2018年4月20日)

  现地核查、走访调查,详细排查所有地块,提交统计表;

  (三)全面造林阶段:(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9日)

  根据排查结果,对所有造林成效不好地块进行补植补造。

  (四)依法查处阶段(2018年4月20日—2018年8月30日)

  局资源林政稽查处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对没有依法处罚的违法使用林地种植人参案件,依法予以处理。

  (五)全面清收(起参)阶段(2018年8月30日-2018年12月20日)

  对所有违法违规参地进行全面清收(起参),不留死角。

  (六)全面还林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5月20日)

  清收地块全面还林。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对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集团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本单位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细化工作程序,增添工作措施,抓出工作实效。

  (二)加强领导

  为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效开展,局成立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本单位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报告、反馈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任务。

  (三)落实责任

  各林场“一把手”要负起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责任清单,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完成时限。要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坚决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到位”,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

  在整改工作期间,按照集团要求实行周调度、月报告制度。各林场要设专人负责整改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每月6日、13日和20日向局整改办公室报送七日内的整改工作情况,每月最后一天的前两天报送本单位本月的整改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送。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整改工作方案和各类附表报局天然林保护中心。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环保督查反馈长白山林区毁林违法种参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志 刘 伟

  副组长:陈丰学 王 波 张本强 宋双林 范作义

  张 旭 于 爽 张 军 马长德

  成 员:陈 雷 华泽霖 成林之 茬远方 张玉林

  郎玉海 周长军 高佳平 张 波 朱丽华

  金继鹏 张 旭 李玉涛 宫连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然林保护中心,负责联系、协调、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殷文强

  电 话:0439-5151086

  邮 箱:8363916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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